各团支部:
为深入落实共青团深化改革、全面从严治团的精神与要求,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发展大局,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通过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锐意进取、创先争优,根据《共青团新疆和田学院委员会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新和院党发〔2025〕34号)、《共青团新疆和田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-2026》(新和院团字〔2026〕5号),我院分团委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五四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
1.五四红旗团支部:全院各班级团支部
2.优秀共青团干部:全院学生团干部、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、专兼职教师团干部
3.优秀共青团员: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
二、评选比例
1.五四红旗团支部:按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录入团支部总数5%评选,共3个;
2.优秀共青团干部:学生团干部按总数15%评选,共22个;
3.优秀共青团员:按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录入团员人数5%评选,共43个。
各类评选自学生二年级起开展。
三、评选条件
严格按照《共青团新疆和田学院委员会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三章相关条件执行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宁缺毋滥。
(一)五四红旗团支部
1.政治能力好。组织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与民族团结活动。
2.组织基础好。坚决贯彻党的决定,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团员发展、团费收缴等工作落实到位。团支部及成员信息全部准确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3.班子建设好。支委政治坚定、能力突出,有效落实上级任务,工作获得团员青年认可。
4.工作效果好。工作活跃,主题团日、主题团课规范创新,有效联系服务青年,得到学院和师生认可,评选年度内支部成员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(二)优秀共青团干部
参评范围:学生团干部,校院两级团委、学生会负责人及骨干,全校专兼职团干部。
学生团干部除满足“优秀共青团员”条件外,还应具备:
1.担任团内职务满1年,热爱团的工作,围绕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工作。
2.工作能力强,成绩突出,严于律己,起到表率作用。
3.作风扎实,深入基层,创新工作,密切联系服务青年,影响力、号召力强。
4.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民族团结,积极抵制不良言行。
5.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。
(三)优秀共青团员
1.团龄1年以上,基本信息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上一年度教育评议为“优秀”。
2.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自觉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富有家国情怀。
3.道德品行优秀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弘扬新风尚。已成为注册志愿者(志愿汇或中国青年志愿者网),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。
4.模范作用突出。学习成绩优良(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),团结同学,艰苦奋斗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社区报到等活动的优先考虑。
5.遵规守纪自觉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章,履行团员义务,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。评选年度无违纪记录、无课程不及格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各团支部对照评选条件,组织申报、严格审核、择优推荐;推荐名单须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送材料。
2.各团支部于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(申报表、公示截图)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实验楼502。
3.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开展综合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,严格标准、规范程序,确保评选质量,切实把政治坚定、实绩突出、师生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。
2.坚持民主推荐、集体研究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优亲厚友。
3.按时完成材料报送,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六、表彰奖励
对获评集体授予奖牌、个人颁发荣誉证书,并在学校五四表彰大会上集中表彰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叶森博
联系电话:18799473433
电子邮箱:htxyslxy@163.com
附件1:新疆和田学院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附件2:新疆和田学院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附件3:新疆和田学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
附件4:优秀共青团员名单汇总表
附件5: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汇总表
附件6: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
(责编:麦丽克姆 初审:葸园青 复审:修紫阳 终审:王廷辉)